属于是法令外的中间地带。
16世纪以来,明朝东南地区。
走私货物的事情愈加频繁。
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网络。
洪武初年,太祖高皇帝屡次禁止出海。
强禁沿海百姓私通南洋诸国。
但是东南亚的小国,需要明朝的货物。
明朝也很需要海外的白银流入。
大明朝也在杭州设立了专门负责海外贸易的机构。
市舶贸易司,负责明朝与海外诸国的贸易。
但在明朝官场的日益腐败之下。
海外诸国,通过市舶贸易司获得的利润越加稀少。
越来越多的海上商人,走上了走私之路。
曾有人感慨道。“官禁海,而子女满金。”
讽刺沿海的官员们。
在海禁的情况下。
通过走私商货让自家的子女都穿金戴银的。
离镇海卫不远的漳州港。
更是世人皆知的全国走私中心。
原本负责执行朝廷法令的沿海卫所。
多多少少都加入到了走私的豪宴之中。
故而镇海卫这样的卫所。
已经是卫所里的清流了。
沿海倭寇爆发后。
闽浙地区的情况愈加复杂。
海上的黑商们,基本都身兼官兵和倭寇两个职务。
最近在浙江肆虐的大海盗的汪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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