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队长收起枪,“管它是狼是狗,反正距离太远,打不着。
我寻思这些家伙,一定是闻到了咱们带来的、这两条毛驴身上的气味。
所以想过来吃点驴肉、打牙祭了。”
那些在半坡上,不停眨巴眨巴的眼睛,就像忽闪忽闪的萤火虫。
看着感觉挺近。
但民兵大队长,用他枪上的标尺大致测量了一下,估计野狗群距离这里,最少也在8、900米以上。
而他手上的53式骑步枪,口径毫米,最大射程倒是有1000米。
但有效射程其实是500。
在这种距离上,要想打中8、900米开外的野狗,那不啻于是在撞大运了。
更何况这种53式骑步枪,它本身就是仿制白熊的东西,技术性能并不是那么好。
再加上这些枪支,都是以前配发给一线部队。
然后淘汰给二线部队,接着又丢给预备役。
最后实在是不好使了,这才轮得到配发给民兵...连膛线都磨平了,哪还有多少准头?
打一发子弹要4毛钱呢!民兵队长可舍不得...
既然是虚惊一场。
众人顿时就纷纷回到洞里,开始商议今天晚上值夜的事情。
野狗不值钱。
但这些流浪的野狗,其凶残程度、其带来的威胁性,并不亚于狼群。
甚至是一般的小狼群,见到了这种大野狗群,那也得赶紧退避三舍!
所以还不得不防。
不说它们咬伤谁?
就是把带来的两头生产队的毛驴,给伤到了一头。
那都是一件了不得的、重大责任事故!
赔,只怕也得赔死这些狩猎队成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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