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当律师,你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74章 顾晨的诉求,给赵乐乐判刑!

审判长赵志超看向了顾晨,说道:“请被告辩护律师陈述。”

顾晨说道:“本案还没有结束,庭审已经开始一半了,你说想撤诉就能撤诉?而且这个案子已经是刑事案件,不是你说撤诉就能撤诉的。”

赵乐乐:“.”

赵乐乐说道:“行,那就宣判吧,反正最多也就判蔡谦无罪,那你们赶紧判完,我可以回家休息了吗?”

顾晨说道:“审判长,我请求重新说一遍我的诉求。”

审判长赵志超点头,“同意。”

顾晨说道:“第一、我认为我方当事人蔡谦并没有任何的强女干行为,也没有犯罪,所以请求立刻释放蔡谦!蔡谦无罪!!”

“第二、蔡谦和赵乐乐只是订婚,并没有结婚,甚至没有领结婚证,请求赵乐乐必须无条件退还三金,退还三十万彩礼!!”

“第三,我认为赵乐乐存在敲诈勒索!和赵乐乐的母亲赵依萍一样合伙敲诈勒索!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请求法院判处赵乐乐死刑!”

“第四条诉求,赵乐乐对蔡谦诬告、造谣,严重威胁到了蔡谦的个人生活,要求对赵乐乐判刑,并且要求赵乐乐赔偿蔡谦三十万的精神损失费!”

顾晨重新说了一遍诉求。

赵乐乐:“?????”

顾晨这也太嚣张了吧。

她才是原告啊!

顾晨凭什么想要判她死刑?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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