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住三日,带两身衣裳。
许是“住三日”有了歧义。
他的本意是初一初二初三在学堂上课,住在学堂,实则是住两晚。
“住三日”约莫在颜芙凝听来,觉得他会在初四回去。
如此一想,心里的不爽渐渐消散,是自己没说清楚。
于是,翌日初四一早,他便在学堂等李信恒驾车来接。
哪里想到他从清晨等到入夜,都没等到人。
索性衣裳带了几套,他可在学堂住些日子,衣裳若自己洗,那住的日子便更久了。
反正无人惦记他。
只是越想越烦躁,如此一来,书上半个字都瞧不进去。
重新捆好书,背上包袱,出了宿舍。
已是夜里,镇上没车回村,他便徒步。
颜芙凝洗好身子后,挑了本新的游记,舒舒服服地趴在床上看。
哪里想到半夜三更的,急促的拍门声响起。
莫非野狼来袭?
她强命自己镇定,从枕头下摸了匕首出来,走到门后。
拔了匕首往门缝扎过去……(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