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慎二,有何贵干

第九十三章 阿鲁巴之死

日本《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满十四岁的人的行为,不处罚。”,即以十四岁为界,不满十四岁的绝对不负刑事责任,满十四岁的负完全刑事责任。换句话说,未满十四岁的樱杀了人也不会受到刑罚,因为她还没有资格去承担这一切。这也正是藤乃阻止樱补上最后一击的原因,杀人的罪由已经有完全刑事能力的自己来承担。

“姐姐”的一片好意,樱能够感受到,但她没有接受,只是问:“藤乃姐姐,你的手上沾过鲜血吗?”

“没有。”藤乃摇头,本就白皙的皮肤在月光的映衬下越发的苍白。

她在忐忑。明明知道对方该死,明明知道跟着慎二总会有这么一天,但她的心中还是有些不安。这是对未知的,不可回头的一步的不安,无关决心,更没有动摇,因为这是她自己选择的道路。

樱对着这样的藤乃露出一个陌生的笑容,嘴角的弧度没有变化,露出的牙齿还是那样洁白干净。只是属于孩子的那份天真和纯粹少了很多,取而代之的是与橙子有几分相似深沉。

“可我的手已经不干净了。”

在五岁的那一年,在刚到间桐家的那一天,在踏入早已被填平的地下室的那一夜,哥哥为了保护她杀掉了那个本应该叫做爷爷的坏人。

那个时候,哥哥的脸上沾到了血,她伸手帮她去擦。

哥哥不让,说脏。

她说:“不脏,哥哥一点都不脏。”

那个时候,她并不知道所谓的“脏”还有这别的意思,现在她懂了,却并没有感到后悔。或许那个血确实是脏的,但是替哥哥擦去血迹的动作就意味着两人共同承担这份肮脏,这份杀人的罪。她虽没有亲手杀人,却早已背负了杀人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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