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元

第八十八章 海东建制

林必举心中一喜,“谢主公抬举!”

梅全禄等人心中一叹,暗想果然是林必举啊!

“林经理的职责是抓总公司事物,核心是屯田。具体职责都在委任书上。”李洛写下任命书,盖下“洛宁社主”的印章。

“任命龚侃为监理,除了监管公司,还分管赋税,工匠,专营。”

“任命梅全禄为副理,分管文教,礼仪……”

“任命吴镇楼为副理,分管审判,仲裁,治安……”

一道道委任书下来,每个村长都有了新职务,大多是各处处长。

他们的村长职务全部作废。所有村子打乱原有编制,每百户为一村,任命新的村长。

然后,正式张榜公布《海东简律》。

《海东简律》是两人熬夜赶出来的综合性简法,只规定了几十条“律令”,包括组织,税率,奖惩,田地上限,兵役,专营,会议,祭祀,买卖,卫生,公益等。

通过《海东简律》不难发现,李洛是要把松散的乡村组织,改造为具有高度组织性和动员力的半军事团体。

最后,李洛命令修建公司大院,作为公司办公之地。修建保安团部,作为保安团的指挥中心。

这一切安排尘埃落定,标志着“海东建制”正式开始。

时为至元十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