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镀金时代

第二百一十五章 《唐人街探案小》BUG,成就红星《周大仙》

任何人,就算是眼睛看不见,可是碰触到了血液或者是液体都会有感觉的,而且,血液还是黏黏的,带有很腥的味道。

所以,想要唐仁留下指纹,就必须将降魔杵擦拭干净,就算是降魔杵有一个握柄,可是,只清洁握柄能混的过去吗?

杀人凶器上的血液怎么会如此的不自然?

血是会流动的,是会渗的。

而且,距离那么近,闻不到?

要知道,离开犯罪现场的手法,他是钻进了那个箱子,被当成个快递给送出去的,就决定了凶手不可能第二次碰触那个凶器。

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唯一的可能。

凶器上是干净的,没有血迹。

可这个凶器上却有一个人的指纹,这便是最大的毛病所在。

一个凶手清理凶器擦干了血迹,这是为的什么?

当然不是为了干净,更不是因为有洁癖,而是为了要消除指纹,这是常理。

可现在,一个没有血迹的凶器之上,却有一个人的指纹,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凶手是个大傻逼,他擦干净了凶器之后,还在上面留下了指纹。

或者有另外一个解释,那就是,凶手不是戴着手套,而用的是杰士邦零感……挺奢侈的,一下就用了五个,反正看广告是可以留下指纹的,也许冈本也有同样效果也说不定。

很显然,这是一个越推理就越不合理的小BUG,一个正常的侦探会马上就意识到,这个凶器上的指纹,绝对是后来特意印上去的。

可最有意思的是,我们通过这个小BUG,可以找到真凶。

这便是,我们红星的《周大仙》了。

如此,才是一个近乎完美的推理,整个案情又符合逻辑,而且又显人性、看人心。

而且,这个片子拍的时候还考虑到了许多的细节,比如小女孩作为目击者,她放学回家的时间,还好,我们国家初高中生就是那么晚放学回家的。

“这个片子真的很有想法。”

“确实!关键还很搞笑。”

“而且,似乎还能拍出来好几个续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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