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辈子也没碰过毛笔。
因此,他不会写毛笔字。
张遂去外面折了一棵树枝,让队长甄昊磨砚台,他则用树枝写了起来。
读高中的时候,他看过不少刘备文。
论刘备文,他最喜欢女人写的刘备文。
高三的时候,他的同桌,一个文笔非常好的女生,平日里非常腼腆。
但是,写起来的刘备文,那行有流水,各种细腻,让他一度将这些刘备文当成珍藏版收藏起来。
她给张遂写过十篇刘备文。
从电车之狼到青春疼痛文学里的刘备文,都有。
他一直都保存了的。
直到大学毕业之后,他参加工作,一次搬家,不小心遗失了。
为此,他还遗憾了很久。
他的文笔,自然是比不过那个女生的。
但是,也比竹简上的这篇刘备文要好太多。
张遂脑海里幻想着之前见过的夫人,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千字。
写完之后,张遂吹干墨迹。
他的脸色有些发烫。
曹。
太猥琐了!
自己简直就是个猥琐的屌丝!
然而,当他抬起头,看到队长甄昊那一脸震撼的神情时,这种羞耻感又散尽了。
队长甄昊啧啧称奇道:“张遂,行啊,你,简直了!”
“短短时间内,竟然写出如此多的文字。”
“就是家主在世时,也没有你这么厉害!”
“家主可是当过县令的人!”
张遂挠了挠脸,哈哈笑了一声道:“小意思小意思!”
这队长甄昊,夸得他都不好意思了。
他怎么敢和人家县令比?
县令人家是治理国事。
自己这是写猥琐而毫无营养的刘备文。
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
队长甄昊再看张遂,突然觉得,这张遂,简直就是非凡人啊!
绝对是大才!
有机会,向管家推荐。
这张遂要是能够在甄家立稳脚跟,自己这个推荐人,也能混得更好。
不过,在此之前,还有事情让张遂做。
队长甄昊一脸期盼而讨好地道:“那什么,张遂,现在能否念来听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