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夫(快穿)

137、混混状元(13)

毛笔在他手上动得飞快,他这样的速度,一个时辰怕是能写三四千字!

言景则还就是一个时辰四千字的速度,一天写五个时辰,也就能写两万字了。

现在一个字二十文,那就是四百贯。

读书人真的太赚钱了!

言景则觉得若是有人愿意买,他愿意写到天荒地老。

“你还能换字体?”有人问。

“若有字帖给我参详,我能照着学。”言景则道:“书店里就有字帖。”

几位秀才面面相觑,当即表示要换字体——他们都打算拿这字去给周大人送礼,最好还是各不相同。

他们纷纷去找字帖。

言景则很快抄完了李秀才的诗集,然后便开始照着其他的字帖学。

他最近抄书多了,那毛笔便好似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想写出怎么样的字来,就能写出怎么样的字来!

此时看过字帖,练了练,他立刻换了一种字体,写下一篇策论。

然后再学另一种字体……

言景则学得极为认真,毕竟这些,都是以后可以用来赚钱的东西!

而那些秀才,他们此时已经无话可说。

他们一个个都是天之骄子,自以为十分厉害,结果一个不学无术的混混学了几天,竟然就能远超他们。

他们都开始琢磨,自己是不是太笨了。

不不不,绝不是他们太笨了,绝对是这个混混太厉害了。

这也不是混混……他们哪好意思叫人家混混,都想倒头就拜了……

他们正写着呢,朱县令从外面进来了。

朱县令来到书店,就有点后悔了。

他听了几个捕快胡诌,竟然就来找言大那个混混。

那言大他让人打听过,从未上过学,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在书店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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