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聘礼单子也是我亲手写的。”
陆嘉学靠在太师椅上,这个戎马一生,权势无边的男人回忆起往昔的时候,语气格外的温和,因为已经放在心里摩挲无数遍了。
“几个兄弟里我最不擅长读书,那时候为了你苦练写字,真让我练了出来。娶你的前几天,我就伏在烛火下”他指了指烛台,“一笔一划的写,你可能永远也不知道。”
“你胡扯!”罗宜宁皱眉,不知怎的心猛地一跳,打断了他的话,“你那时候根本不认识我,怎么会是为了我。”
陆嘉学凝视她许久,嘴角微扯:“你是不是傻?如果不是我想娶你,凭你的身份,嫁一个侯府庶子也不是这么容易的。”
她前世出生的罗家的确无法跟现在的罗家比,父亲做顺德府治中,也不过是正五品的官而已。
她知道不容易当时继母想嫁出去的是嫡妹,是她去祖母面前卖乖示软,祖母才答应了。但仔细想来,那时候祖母的确是答应得太快了,以至于继母去给她请安的时候脸色总是不好看。
“我早便见过你。”他目光放远了些,“在顺德知府的府上,你那个时候才十四岁,梳着双环髻,你和你的嫡妹嫡姐在一起。你大概是不记得了,那时候知府厨房里有个三四个月大的小狗,刚被买进来,小狗活泼啃坏了东西。被小厮打掉了牙齿,快要死了”
他说起当年的事来。
陆嘉学想到那个穿粉色菱纹短袄的少女,映着初冬的阳光,细嫩的脸像水蜜桃般,有层细细的白绒。她看了这只小狗挨打,当时没有说什么。后来却偷偷地寻来,手里端了个青瓷小盘碟,里面倒了些羊乳。在厨房旁边草丛花圃里搜寻。
她沿着血迹,找到了躲在灌木里瑟瑟发抖,满嘴是血的小狗。她还小,盛富同情心。看得手都在抖,但是羊乳凑到小狗嘴边,它又吃不了。宜宁急得不知道如何是好。祖母不喜欢小狗,嫌它们掉毛弄得到处都是。家里的姐妹因此连只猫都不敢养。她又不受大人宠爱,没人会纵她宠溺她养这些,不敢抱回去,就拿把小瓷勺喂它。
当时他在顺德知府府上做客,看到她跪在石子路上喂小狗,静静地看了很久。
知府的儿子跟他说:“,你看什么呢!”@他一个侯府庶子,在侯府里活得低调。侯夫人是个厉害的,斗得几个庶子不能冒头,他母亲原就是侯夫人的贴身丫头,生了他之后根本不敢亲近。他一个人长得跟野狗似的,小时候兄长欺辱,还要笑着讨好他。到外面却是人人尊敬,没得敢冒犯他的。摸爬滚打地活大了,如今看到她喂小狗,有种奇怪的乐趣。
“管得多!”他站起身,“我今天不去走马了,你自己去。”
知府公子喊他他也没听见,他走出去,轻手轻脚地站在罗宜宁身后,俯身跟她说:“你再喂它,它也会死的。”
宜宁被他吓了一跳,手里的勺子就不小心碰到了小狗的嘴,小狗疼得呜了一声。
她有些怒了问:“你这人,吓人做什么!”
陆嘉学觉得自己就像引诱小孩一样,笑着逗她:“它嘴巴都烂了,你不给它包扎,再喂它也会死的。你是不是笨啊?”
陌生男子华服锦袍,一看就是非富即贵,就算不是知府的公子也是贵客。但是说话太不客气,可她也开罪不起。宜宁不想理会他,抱着小狗起身,准备要换地方。
哟,还真是有点脾气的。
“你若是求我,我帮你救它。”陆嘉学悠悠地道,其实他对小狗没有什么同情心,就是想逗她。他其实比她大了三四岁的。
她犹豫了一下,停下来问他:“你送它去医馆包扎吗?”
“当然的。”陆嘉学说,“你出去不得,我却能随便出去。”
小狗卧在她怀里,可怜兮兮地垂着脑袋。刚被买来的时候它这么活泼,现在被人碰一下都吓得发抖。她看了看小狗说:“那我求你带它去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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