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戳住了她的内心。
这丫就是一强盗啊,想想金光闪闪的丧尸王,入她眼缘的东西那基本上在她心里已经是她的东西了。
丧尸王是不怕累不会力竭,背着她走多久都没关系,可还得在丧尸王背后弄个坐椅什么的,一点也不威风。
如果是眼前这只,她骑着它到处跑时,那拉风的程度可不是丧尸王能比的。
想想就美。
瞧瞧,只不到零点五秒的思考,这只大白家伙的未来已经被七夜给定下了。
哦,她连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大白。
正伸出爪子准备给这个不懂得上贡的两脚怪来个原地爆炸的大白同志,爪子离着七夜的脑袋不足半米时‘嗷’的一声叫着就靠两后腿弹跳起来,转身就跑。
它有着本能的直觉,眼前这个笑眯了眼的小两脚怪很危险,非常危险,比它见过的任何两脚怪给它的感觉都危险。
越靠近这感觉越明显。
接着就是一人一狗精神力上的角逐,七夜看中的东西岂会让它跑了,这家伙的固执是那种‘哪怕要死也要拖着一起死’的偏执,被她看中了,要么归她,要么恁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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