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很想上去把这厮一刀砍翻,可现实是他也不愿惹恼了对方,秦叔宝一旦发起火起来,也还是让人忌惮几分的,最主要是怕这厮背后使坏……
于是程大胡子捏着鼻子干巴巴的劝道:“俺没读过几本书,也不识字,可打了许多年的仗,那许多兄弟都没了性命,也有的去了别处,唯有贤弟与俺还能在一块喝酒吃肉,实属不易,不如贤弟跟我一道前去投汉王,也总好过留在这里等死。”
也不等秦琼开口,程大胡子一口气接着道:“贤弟也莫要再提什么狗屁太子,咱们投魏公和王皇帝的时候,好歹他们还信咱们几分,愿意给咱们官爵赏赐,你再瞧瞧李大,哪里曾将咱们瞧在眼里过了?
护其突围?贤弟莫要说笑才好,咱们这些人能近得了他的身?强要凑过去,他还以为咱们想去砍了他的头给人领赏,没的被人先就杀了,岂不冤枉?”
秦琼“意动”,“哥哥说的倒也是,可就这么走了,总觉不妥……”
程大胡子暗道了一声,当然不妥了,这么好的机会,若是一走了之,李定安那厮十有八九不会饶了俺。
唉,这世道也不知怎么了,当年那厮贼眉鼠目,仗着自己是关西人,没几日就成了郡尊的亲信不说,还能娶了郡尊的女儿,平步青云,直到如今的汉王。
而他程咬金这样的英雄豪杰,却要四处浪荡,总是碰到一些短命鬼,最终却还是要前去投那个薄情寡义的家伙,真是老天爷不长眼。
他这里牢骚满腹,倒也不是没有原因,当年和李破相处确实不太愉快,两人初见时,他已在马邑郡城有了些豪杰的名声,身边也聚了一群人,算是初现峥嵘。
而李破呢,不过是一流民,更是没来历的贱家子,可没过几日,人家摇身一变,就成了郡府中人不说,还诡异的勾搭上了郡尊之女。
等到随征辽东的时候,差距就愈发明显了起来,人家成了参军,云内牧场的主人,他呢,只是人家手下的一个伍长,只配给人家当个打手。
而一路之上,他算是彻底见识到了李大郎的可怕,带着他们杀了多少人,才从辽东的风雪之中跋涉而出?
那会他还年轻,不愿给不讲义气的李大郎卖命,于是半路上带人回去了山东,如今回首望去,看到的只是一个自负的蠢货而已。
他是真没看出来,人家竟然是个头上长角的龙子,于是错过了泼天般的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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