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得了自由后撒丫子就跑,他虽然没读过书,可是生活是最好的老师,他早就锻炼出一身眼力劲,最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
背后那两个看起来很像傻白甜的大户,就是完全惹不起的人。洛晗和凌清宵的层次完全超出混混的认知,所以才让他们判断失误,一脚踢到了铁板上。
他有生以来从没跑得这么快,混混一边跑一边回头望,只见后路漆黑寂静,完全没有人的样子。混混终于松了口气,已经跑出这么远,那两个人不会追过来了。
混混停下来擦汗,一转头,差点撞到剑刃上。
混混吓得呆立当场,他战战兢兢抬头,发现面前站着刚才那位白衣仙人,眼神和他的剑尖一样冰冷。
混混完全不敢动,两腿打颤,本能想要跪下:“仙君,我东西都给您了,以后绝对不敢再犯,我身上真的没有钱了。”
刚才一直没见这位仙君出手,混混不免有些轻慢。直到此刻被凌清宵指着喉咙,混混才知道他们到底犯了一个多么大的错误。
这两人何止是惹不起,那是根本不能惹。混混没见过一重天之外的世界,可是此刻他莫名肯定,面前这位仙君,必然来自上重天。
九霄剑纤薄锐利,细得几乎透明的剑尖看起来很柔弱,可是没人会想要尝试一下。凌清宵单手持剑,剑尖晃都不晃一下,他另一手摊开,掌心化出一条红线:“这些红线是从哪里来的?”
混混低头看到凌清宵手心的红线,都懵住了:“红线?”
凌清宵的剑尖逼近,混混立刻狼哭鬼嚎:“仙君别冲动,让我想想,我一定能想起来。”
混混翻着眼睛想了很久,终于从记忆角落找出几个模糊的画面:“这是我前几天回家时,顺便从路上捡的。”
“捡的?”漆黑的巷子里突然响起另一道声音,混混吓得一哆嗦,险些自己撞到剑上。洛晗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巷子里,问:“在路上捡一条红线尚且说得通,但是你怎么可能捡到好几条一模一样的?”
混混小心翼翼地躲着剑,连说话都不敢大声,生怕动作大了被剑刃割断喉咙:“我那天和朋友玩到很晚,回家时,看到一个人在巷子里挂红绳。仙君仙子可能不知道,这是我们九壬城独有的习俗,不拘男女,如果对某个人有意又不好意思表白,那就在玄女节时系一条红绳在他们家门口。等玄女娘娘感应到后,就会给牵红线和系红线的两人赐姻缘。所以玄女节时城里还有另一项比拼,那就是比谁家门口系上的红线最多……”
傍晚那个老板也说过类似的话,可见这个混混没有说谎。洛晗接着问:“然后呢?”
“然后就被我看到了。他要是给一个人系也就算了,但他一路上系了好几家。我实在看不顺眼,就趁他走后,把他系好的红线全部拆下来了……之后我就忘了这件事,那几根红线也不知道被我塞到什么地方。要不是仙君仙子问,我还记不起来呢。”
混混说完,小心地试探:“仙子,这些红线,有什么问题吗?我知道我这样做不太好,但是那个人不地道在先,哪有同时表白好几户姑娘的?”
洛晗若有所思,原来是偶然撞到的,从双方的动机上讲,这件事完全说得通。何况,混混也没有必要骗他们。
九壬城有系红线的习俗,门口的红线代表了异性缘,无论被系上红线的人是否有意成婚,想来都不会排斥异性的示好。所以,门口的红线,多半都会被主人家系在手上。这样一来,系红线的那个人,无声无息地就完成了挑选的过程。
经此,系红线的人行踪完全被魔族掌控,这些人总会有离开人群、独自行动的时候,根本防不胜防。
洛晗心里已经信了八成,她和凌清宵对视一眼,凌清宵铮的一声收了剑。混混忽然重获自由,整个人都反应不过来了:“这……这就没事了?”
“先别急着走,还有一件事。”洛晗叫住意图开溜的混混,问,“那日系红线的人长什么样子,身高多少,体型什么样?”
混混挠头,感到十分为难。他用力想了好一会,自己也不确定地说:“看背影是个男子,穿一身暗色衣服,体型很壮,所以我才一眼认出来是男的。至于身高和长相……当时天太黑,我记不清了。”
这是好几天之前的事情,混混实在没有印象了。他这段话基本没什么有效信息,但是至少能帮洛晗确定,系红线的人,多半是魔族。
体格壮硕,虎背熊腰,只有魔族才是这样的体型。修灵气会让人变得灵巧,所以仙界无论男女,所有人都纤细高挑,而吸收魔气会越来越暴躁易怒,连身体也会被魔气改造成大块头。
洛晗心里有数了,对混混说:“行了,你可以走了。”
混混不可置信,他试探地往旁边迈了两步,见洛晗并不阻止,顿时如兔子一样撒腿就跑。洛晗走到凌清宵身边,问:“一重天许多人莫名失踪,莫非,和魔族有关?”
凌清宵摇头:“关键信息太少,现在还不能下结论。不过,我们可以着重排查魔族。魔族就算用秘法掩饰了魔气,也终究和灵气格格不入,漏洞并不难找。只要我们找到魔族,跟踪到他们老巢,应该就能得到答案。”
洛晗觉得这个计划没问题,点头道:“好。马上就是玄女节了,魔族既然通过红线筛选对象,那么这几日,他们一定还会动手。”
“戒急戒躁,这些事情急不来。”夜风萧萧,凌清宵将洛晗的碎发理顺,说,“今日已经很晚了,我们先回客栈吧。后面的事,从长计议。”
洛晗如今完全没心思逛街了,她想着心事,随意点头。
三日后,玄女节到了。玄女节是九壬城的盛事,天才蒙蒙亮,城里各处就热闹起来。舞坊勾栏当街跳舞,酒店食肆摆出一桌桌时令糕点,街头的货郎们吆喝声格外嘹亮,趁这最后的时机卖红线、信笺、鲜花等物。
洛晗走在街上,感受到久违的烟火气,仿佛回到了人间。大明城的万妖节虽然也热闹,可是那种热闹更像是猎奇,妖族一举一动明显带着异域风情,新鲜感倒是够了,却很难融入其中。但是九壬城不同,九壬城带着凡间王国的习气,却又超脱于凡间。它有着仙界的奇异和炫目,又有着上重天没有的烟火气和人气,行走在其中,很容易被感染。
洛晗跟着人群走,感慨道:“真是热闹。怪不得人说读万卷书,行千里路,不去外面见识见识,哪里知道真实的天界是什么的。”
凌清宵有同感,他在钟山,看到的是人情冷漠,丛林法则;在中古,看到的是鲜血杀戮,命如草芥;而到了三清天,又是明晃晃的帝王气象,权力至高无上。每一面都是天界,可又不是完整的天界。
天界有威严庄重,也有市井凡俗,有太上忘情,也有人间烟火。而在银河之外,还有妖界、魔界、冥界……世界何其之大,个人又何其渺小。只有走出圈子,才能发现天高水阔,能人辈出,回首再看自己纠结的那些小情小爱、阴谋诡计,其实非常小家子气。
唯内心坦率开放,才能不断进步,若不然,困在自己的世界里,只会越来越骄傲自大,故步自封。和鸡毛蒜皮、蝇头小利纠缠久了,眼睛就会变得只有那么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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