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说来...
陆令怀疑那个胖子也已经死了,可能被沉到了大海里,而且再也不会漂上来。
所以,真实的案件,应该是查这个胖子的失踪?
陆令觉得,一定是前期警方针对洗钱案,查的太深入,以至于很快就能摸到这条线,所以有人为了自保,而选择了灭口,从物理上掐断这条线。
但直接灭口自己人,属于非常脑残的做法,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安排自己人出国啊...
杀人是需要成本的,而且成本和代价极其高昂。
从逻辑上来说,杀人,一定是有其他的动机的,比如说死者作死惹怒了上司,或者是上司刻意用命案引开警察视线,再或者是上司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采取杀人的方式反而成本更低。
到底是什么呢?
陆令拿起一张死者的照片看了起来。
死者是被高温的火焰毁了容貌。根据法医的描述,凶手是在死者被掐死之后进行的操作,所以死者并没有因为毁容而挣扎。
因为只在海里泡了一两天,还没有腐烂严重,尸体的其他身体特征还是比较明显。
陆令倾向于本案是故意让警察发现尸体,然后把嫌疑人转向胖子,进而挂个胖子的追逃,永远找不到胖子,案子就这样一直挂着了。
这个案子永不结案,警察就必须一直把寻找胖子作为第一要事。
看着照片,什么也感受不到。
根据目前的判断,死者大概率是在船上被人掐死,接着被人拿火焰喷枪烧了脸,再扔到海里的。一套操作行云流水。
这样的操作,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凶手是不太顾及后果的,相对随意且简单。给尸体毁容,明显是为了展现“我已经尝试掩盖死者身份了”,实际上却没有掩盖。
这是一种自信,他非常清楚,这样的操作,依然能让警察查到死者的身份,并没有给予警察多余的提示。
那,凶手何以有这种自信呢?
考虑到尸体是死了两天才漂上岸的,那应该距离海岸线有一定的距离。
陆令有一种感觉,就是凶手开船,已经走了。
这是人的一种常见心理,因为要离开一个地方,所以才会无所顾忌。
高三学生,拿到毕业照,要离开的时候,那个心态和在这里的时候,完全不一样,做事、说话的风格都会变化。因为不用再被管了。
所以陆令有一种推测,就是凶手可能已经偷渡跑了,从海上,离开了,没有回来。
...
520快乐啊,这基本上写了,额,差不多5200字吧,祝大家520快乐。
看到章节名,应该知道这书里的cp是谁了吧~
701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