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感觉如影随行地包裹着他,透不过气,也看不清路。
直到遇见孙问渠。
这个他还没见面就已经讨厌了的男人。
从讨厌到不太讨厌再到这个人挺有意思,所有那些不经意间慢慢展现出来的一点一滴,渐渐汇聚,变成了一个时而天真,时而成熟,时而抽风,时而才气的,立体的,对他充满了吸引力的孙问渠。
方驰承认自己被孙问渠吸引了,也不仅仅是吸引,他喜欢看着他,喜欢看他拉琴,喜欢看他做陶,喜欢看他给自己讲题,喜欢看他随意的自拍……
喜欢他。
是的。
但他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喜欢得坦蛋蛋,不,坦荡荡,藏着掖着没意思,对不住那份喜欢。
没错,他还没有死到临头。
现在没有人逼着他交女朋友,逼着他结婚,他还有很多年可以不受打扰地过,可以小心地背着家人,喜欢一个人,喜欢孙问渠。
孙问渠的话,也许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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