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入室盗窃案,金额损失为2万元。这个案子报案的时候,距离案发时间,竟然有长达两年的区间,而且立案都耗费了几个月之久。
简单来说,老太太有五万块钱现金,放哪里都不放心,于是藏在了家中的暖气后面,一直很安心。
这一放就是两年,老太太谁也没告诉。后来老太太终于明白这样放钱不安全,准备去银行存款,从暖气后面把掉到暖气底部的钱全部放在了袋子里,就去银行存钱了。
银行拿到钱,跟老太太说,清点完是三万元,要全部存进去吗?
老太太说是五万,双方争执不下,报了警。
警察到现场之后,发现确实是三万元,看了监控录像,老太太递进来的钱,经过整理确实是三万,没任何问题,老太太就报警说家里被人偷了。
本来派出所的人感觉是老太太记性不好,但是老太太拿来了她曾经的存折,确实是有五万元,而且两年前作为现金取了出来。
于是,四队对现场进行了勘查。
啥也勘查不到。即便是被盗,这件事可能也已经过去了两年,因而所有人都对这个事情存疑,因而一直也没立案。
立案的标准也挺容易的,有犯罪事实发生,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且有管辖权即可,但是这案子,仅凭老太太一言,怎么也认定不了有犯罪事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