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松大体明白了咋回事,这个男的,不配合警察取笔录,好不容易才取了一份,还基本上没有价值。
当然了,无笔录照样能办案。
拘留已经报道了分局法制那里,现在还没有批准,正在审核。
“我亲她,怎么就违法了?”男生听到之前离开的两个警察叫白松是“白所”,也知道这是领导,主动跟白松说道。
白松没有回答他,反问道:“认识字吗?”
“认识。”
“嗯”。白松打开办案区的电脑,把刑法237条,强制wx妇女罪,原文及其解释,打印了出来,递给了男生。
男生有些惊疑不定,但还是接了过来,一字一字地看完,然后开始和白松抠字眼,说自己这个不属于这个,那个不属于那个。
白松理都没理他,看起了执法办案系统,看了看这个案子的办案流程,皱了皱眉毛。
这笔录取得有点刻意,而且有几个手续有点问题。
都不是啥大事,白松让这位副警长把材料去拿一下,他就开始整理这个案子,不然一会儿法制也会退查。
这男生的行为重吗?
有可能五年起步。
这么严重的吗?
打开刑法237条,里面对于情节严重的说法,就是五年起。
而在公共场所进行wx,那就是加重情节之一。
当然,最后不会这么判,行为主观恶性不够大,那地方也不算很公开的场合,造成的影响也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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