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长

第六百八十四章 串案

截止到目前为止,除了郑灿、郑灿的叔叔以及郑彦武之外,其他的能够核查的线索全部核查完毕了。

当初和郑彦武一起为股东的人,分别是刘卫国、孙耀武、李永红、翟兴华、王振华五个人,全是男的。郑彦武卖掉股份后,五个人都用自己的钱购买了一部分,从账面上看没有任何问题。

现在,刘卫国已经逝世,他本来是新任最大的股东,但是他死了之后,股份拆分给了几个儿子和侄辈,而这些人又不是什么好鸟,很多都败得差不多了。

其他四个人虽然还在世,但是已经有三个人移民了,股份保留了一部分,也卖掉了一部分。

唯一在国内的,只有王振华,还不在本地,这个人的股份也卖了很多。

目前公司有1%以上股份的人,多达17个,还有零零散散几十个小股东,现在公司的情况,已经没有人再有凝聚成一股绳子的能力了。

警方也联系到了王振华,他对于郑彦武当初的事了解的并不深。

目前对于这案子了解最深的,就是当初去过现场调查的七八个警察。那个年代,消防类型的审批都在公安局,所以也没有现在这种火灾责任认定书,现场的材料都是警察负责的。

年代不一样了,如果是现在,不可能出现这种事,但是在1995年之前,很多事在现在看来确实是不够严谨。

对现场还有印象的警察表示,现场确实是燃气泄漏了。那个时候的燃气还是稀罕物,说是燃气,其实就类似于现在的液化气钢瓶,只是郑彦武家里有好几个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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