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大唐后世津津乐道的说的“三藩制度”。
六国使臣听到大唐皇帝的回答,也只能表示感谢。起码,大唐能保证他们不被别国入侵。
李洛这么做,当然是别有用心。他“保护”六国不被侵犯,其实是杜绝了后世六国统一的可能性,让天竺中部和南部,永远处于分裂状态。
接下来,六国使臣同意,每年来朝纳贡。较大国每年敬献牛五万头,较小国每年敬献牛三万头。连续献牛十年。
这十年,每年再敬献黄金一百斤,算是敬献给皇帝的金花钱。
十年之后,耕牛不用再敬献。各国每年贡物改为黄金三百希尔(900克),加白银三千希尔,还有特产九种。
大唐不会回礼。因为大唐的回礼就是唐军的“保护”。这就是战场上输了战争的代价。
等于说,皇帝每年多了好几十万两白银的进项。
最后,六国使臣当殿签下了国书,算是代表其国,正式尊大唐为宗主国,成为大唐外藩。
史称《洛阳和议》。
《洛阳和议》除了规定称臣纳贡之外,还有一些重要条款。比如规定:
大唐与天竺六国持续半年之战争情势,正式宣告结束。自今日起,达成合议。
天竺六国一次性赔款唐军军费黄金一万希尔,白银十万希尔。
唐军释放天竺联军俘虏八万四余人。但天竺六国需要支付粮食五十万石,补偿俘虏消耗的口粮。
唐军有租用沿海各国港口为军港的权利。
唐廷在各国设置使馆,在各国拥有使馆区一方里。此一方里使馆区,等同大唐国土,天竺人不得擅入。
唐民在六国犯罪,一律以使馆使臣按照《大唐律典》处置,六国有司不得审判之。
唐商货物入境,只征收百分之五商税。
…
天竺六国使臣完全没意识到这些条款的厉害之处,都觉得没啥大不了。让他心疼的,主要还是赔款和纳贡。
至于什么港口,使馆,商税…他们还真不太关心。
只要大唐信守承诺,不再侵犯他们就行。
他们甚至没有提出在大唐设置使馆的要求。
等到使臣们陛辞离开,满殿大臣顿时纷纷给李洛贺喜。
能不贺喜吗?又是赔款又是纳贡的,都是实打实的好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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